2023年浙江亚栋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防治信息公示发表时间:2023-11-17 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危险危废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公开 企业名称:浙江亚栋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路南 环保负责人及电话:霍东15957533439 危险废物年处理规模:年处理量10000吨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危险废物暂存库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246㎡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能力:800吨 自身产生危险废物信息: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滤布、废包装袋、污泥和滤渣。 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情况表
二、存在的环境风险 1、危险特性 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压滤机废滤布、危化品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和分银工序洗涤压滤滤渣。其中废滤布主要由压滤机不定期更换产生,其具有易燃、有毒危险特性;废包装袋主要由危化品包装袋产生,其具有易燃、有毒危险特性;污泥主要由废水处理产生,其含有铜、铁、镍等金属沉淀物,具有有毒危险特性;滤渣主要由分银工序洗涤压滤产生,其含有铜、镍等金属沉淀物,具有有毒危险特性;危险废物在包装、搬运、贮存过程中易发生散落、渗漏、外溢等污染事件,容易对周围水体、土壤造成污染。 本单位处置的危险废物主要是阳极泥,为多种物质的混合物,含有铜、镍、铅、银、硒等重金属污染物,在生产处置过程中易对人体构成职业危害,对环境造成损害。 2、环境风险 ①生产车间对产生危险废物不及时清理,经长时间堆放,危废中的细颗粒、粉末随风飘逸,扩散到空气中,会造成大气粉尘污染; ②危险废物不规范的运输,导致物料的挥发、渗漏等影响周边大气环境和地表径流; ③危险废物不规范的贮存,粉尘、颗粒易随风飘落在土壤表面,而后进入土壤中污染土壤; ④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不规范管理,处置过程中随意撒漏地面、渗入土壤,有害成分混入土壤中会继续迁移从而导致地下水污染或通过生物富集作用而进入食物链等。 三、应急管理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于2022年6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330604-2022-055-H)。已按照预案要求成立了以本公司总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3月完成危险废物泄漏应急知识培训及实操演练。2023年4月完成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知识培训。2023年6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2023年10月完成环保管理要求和规范培训教育。 两个危废仓库内已各安装1个温感摄像头,有效监控贮存现场温度,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针对以上环境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远离生态红线区域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 ②厂区内有两个规范化危废仓库,一个用于贮存阳极泥原料,另一个用于贮存产生的危险废物(污泥、滤渣、废包装袋、废滤布)。两个危废仓库已按照固体废物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做到整体防风、防雨、防晒,地面硬化、防腐、防渗、无裂缝,内部四周设置导流沟、收集池,收集池能自动收集泄漏液体至污水站集中处理。库内已根据危险废物类型做好分区隔离措施,并设立气体导出口收集净化等污染防治措施,并配备与现场危险废物特性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③危废产生点位、贮存点位已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周知卡,已建立产生、贮存、出库、委外处置等台账,详细记录危废的产生种类、数量等相关数据。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外部张贴危险废物标签,要求完成包装的危险废物在产生点位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④包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每袋贮存量不超过吨袋容量最大贮存的90%,贮存库堆叠码放不能出现明显变形、破损泄漏,封口必须严密,无溢出,防止危险废物散落; ⑤已完善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检查入库前的标签、定期检查贮存设施和清理、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出库、处置等管理台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⑥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相关数据监测,对所有危废出入口、贮存场所、主要产生(处置)设施等安装了“三点一线”的视频监控系统、热成像红外线摄像,并与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联网; ⑦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对本单位生产人员进行危险废物相关知识培训和危险废物应急实操演练,从而让各员工掌握和了解危险废物的相关危险特性,提高大家的应急能力; ⑧产生的危险废物,已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接收、贮存基本情况表
自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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